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2024-05-14

1.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法律分析: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必要条款是否完备;纠纷解决及违约责任是否规定详细;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2.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注意合同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时间、地点有无特别约定;注意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履行;注意明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和协议管辖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管辖法院
1.首先看合同对管辖法院有无约定,如有约定并且约定有效,根据约定确定。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中违约条款有哪些法律意义
合同中违约条款需要注意: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
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合同时,描述当事人时应当注意明确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作为合同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主体,属于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一、承包合同怎么写?
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承包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三、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六、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七、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八、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九、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二、民法典确定了合同的保密期限吗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4.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是什么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无论是在定金合同还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因此,要增强证据意识,随时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在生活中,许多人都会签一些合同,除了有正规的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外,还有一般的单位、个人之间签订一些相对简单的合同,那么,在签订这些合同的时候,除了内容之外,关于合同中的姓名、名称竟然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哦。
一、姓名、名称要准确。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只注意内容,而忽略了姓名、名称的准确性。所谓准确,就是一字不差,不能多或者少一个字,也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如果是自然人,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是单位,通过全国工商企业信息系统查询或者要求对方出示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经营执照等证件。这样避免了以后如果要诉讼,连对方准确的名称都没有的低级错误。千万注意,不要让对方写自己的艺名、笔名、曾用名等等,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使用艺名、笔名、曾用名等等,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以对方的法定姓名为准,否则很难举证对方该艺名、笔名、曾用名所指向的人到底是谁。
二、合同首尾名称要一致。
在实践中,还经常遇到合同首部的名称和结尾的签字、盖章处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当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首尾姓名、名称不一致,也会加大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说明义务。而这样的瑕疵完全可以在签定合同之初就完全可以避免的。
三、个人在每页签字、单位盖骑缝章。
如果一份合同超过两页及以上的内容,那么怎么保证每一页纸上的内容都是当初签订合同时候确定的内容呢?而实际中确实出现过有人故意把中间几页合同内容故意更换的情况。那么,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如果是个人,建议在每一页都签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单位,则建议单位盖骑缝章。所以,不要图省事,就在合同的最后签名的地方签字盖章。
四、个人私章签名需慎重。
有的人还拥有私章,平时对外签字或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喜欢使用私章,由于自然人的私章对外不具有公式的效力,对于这样的情形,对合同的另外一方需要特别小心,最好要求对方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而不是私章代替。
五、只有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效力。
有的单位说,这个合同只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单位盖章,对单位没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代表单位在合同上签字的,而且对单位有约束力的。所以,实践当中也出现了一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损害公司利益,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公司对外出具借条或者担保书等,单位完全不知情,最终可能不仅引得官司上身,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还款或者担保责任。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6.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2、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1)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2)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6、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7、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8、
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7.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二、简而言之,在企业日常合同的风管理中,除合同文本及交易事项风险的管控外,在合同签订合法性有上的三个控制点应严格把关。
1、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生效日期有明确规定的,其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的签订日期;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注明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须签署日期。
2、业务资质证明:每份合同都应附上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须为最新年检并且为原件复印,再复印无效。需要提供相关交易资质,如物质供应方销售许可证,代理权证明等,相关要求如营业执照副本。
3、签署人资格确认:签署人为营业执照注明的法人代表的,可直接签字或盖章;签署人为非法人代表的,应取得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正本,方可代表合同方签字,否则无效。一次性长期授权的,可以提供相关授权的复印件。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8. 签订合同的具体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份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当事人,不清楚谁与谁交易,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纠纷也难以解决,尤其是当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时。合同不仅要规定合同中应规定的当事人,还要规定各方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对象。目标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所有合同的必要条件。没有目标,合同无法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在大多数合同中,数量是必要条款。没有数量,合同就无法建立。许多合同,只要有目标和数量,即使没有规定其他内容,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
3、履行地点,买方在买卖合同中提货的,应当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应当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应当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
4、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或减少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
6、争议解决方法:指解决合同争议、解释合同条款争议时的法律适用等方法。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有:一是双方协商和解,二是第三方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