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2024-05-14

1.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局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具体工作范围:1、管辖:上饶市范围内的驻军、市直单位(部门)、信州区城区内且在市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登记或注册成立,以及在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内的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受理案件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待遇、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二、人事考试中心1、开展人事考试范围、专业、职位和人事考试客观规律的研究探索,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制度。2、承担全市人事考试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工作。3、承担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的考务工作。4、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经济资格考试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上饶考区的考务工作;承担上饶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工作。5、承担我市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6、拓宽考试工作服务领域,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考试的命题、制卷、考务和咨询等系列服务。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人才流动中心1、负责本市人才交流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本市人才流动政策,负责人才流动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为符合人才引进政策需重新建档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材料;负责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调入代理等相关手续;负责办理流动人员的人才流动手续。2、负责办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退)证明书,并按规定为辞职(退)人员认定、恢复、保留原身份。3、为各类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代理和人事人才政策咨询服务。4、为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办理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5、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内聘人才提供人事服务。6、与外省市进行人才交流协作活动。7、完成本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人才培训中心1、组织实施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2、负责组织我市公共管理硕士(MPA)培训、全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事业管理人员远程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3、负责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和考核、发证、验证工作。4、负责承办各县(市、区)、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培训、发证、验证工作。5、组织实施我市非国有企业中级资格评审的专业知识培训。6、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7、承办其他各种类型人才培训。五、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分配安置在上饶市(包括各县、市)的军队转业干部(条管、公、检、法、司法除外)的上岗前的培训。六、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服务中心1、负责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2、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主要情况的登记、统计、上报和退役金的统计、调整、停发和年度确认。3、负责档案接收与存放,负责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4、协调和办理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所需经费预决算编报,负责协调办理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5、负责协调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手续。6、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协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并建立和完善就业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就业情况。7、负责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宣传,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定期分析教育管理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状况、流动去向等情况。8、协调解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七、劳动监察支队1、拟定全市劳动监察机构的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方案。2、综合指导、管理全市劳动监察机构业务工作。3、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5、依法承办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工作。6、协助法制部门办理劳动监察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八、信息中心1、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统一管理,负责信息中心资产管理。3、负责市级数据中心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4、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的管理。5、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综合管理。6、负责对本局门户网站提供技术支持。7、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九、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按照国家制度的政策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直接组织市直单位、市属大专院校、军队和全市中级职业资格鉴定。3、负责管理国家题库市级分库的建立、管理和运行。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管理 (制证及验印)。6、论证和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7、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8、组织发放职业技能鉴定教材。9、组织全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10、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十、技术工人交流中心1、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2、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3、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拟订贯彻国家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实施办法。4、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5、组织、指导、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6、负责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7、会同教育、卫生、财政、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及专业考试工作。8、负责全市各系列高、中级职称的资格审查、材料受理工作。9、负责市直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工作。10、负责全市各系列职称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十一、人力资源市场1、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搭建以职业介绍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2、受理、审核、登记和发布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为用人单位推荐求职者;3、为求职人员办理求职信息登记,推荐用人单位空缺岗位,进行必要的就业指导;4、负责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职业介绍,以及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人员录用工作;5、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6、组织或承办各类招聘活动;7、负责管理进驻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的民办职介机构,指导、监督各项业务工作;8、负责上饶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饶人才网站管理。9、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10、开展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以及劳务派遣工作;11、开展各类社会化培训,为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员素质教育、企业文化培育、专业技能培训等服务。12、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二、劳动技校:1、贯彻落实按需办学、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培训工作。2、主动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强与行业、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它学校的联系,积极开展联合办学。3、积极拓展培训业务,负责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联系、洽谈工作。4、大力宣传就业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学生“多证”的需求,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5、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社会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6、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师资安排,组织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7、协助上级相关部门搞好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基地的带动作用。8、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研究成果、办学经验工作汇报的编辑、推广、交流、总结及其它文字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三、农保办1、积极宣传并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方针、政策,搞好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总结开展工作的新经验。2、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县市区计划执行情况,保证计划的圆满完成。3、正确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上报及时。4、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建立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营运和增值。5、指导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实行财政、集体、个人三方筹资机制,真正使农村养老保险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