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企业破产了投资款怎么办

2024-05-10

1. 投资的企业破产了投资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总的原则是,股东投资要在以下债务事项全部清偿完毕后,如有剩余方可进行分配。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企业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如有剩余资产,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投资的企业破产了投资款怎么办

2. 投资的企业破产了投资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
总的原则是,股东投资要在以下债务事项全部清偿完毕后,如有剩余方可进行分配。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企业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如有剩余资产,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3. 投资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公司破产时,投资人想要收回风险投资的资金的,就只有积极参加公司破产清算了。通常,只要公司破产清算,清偿债务后,仍有财产剩余的,投资人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资;要是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就无法收回投资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投资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4. 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进入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 投资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当公司破产时,投资人想要收回风险投资的资金的,就只有积极参加公司破产清算了。通常,只要公司破产清算,清偿债务后,仍有财产剩余的,投资人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资;要是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就无法收回投资了。【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投资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6. 投资的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
当公司破产时,投资人想要收回风险投资的资金的,就只有积极参加公司破产清算了,通常,只要公司破产清算,清偿债务后,仍有财产剩余的,投资人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资;要是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就无法收回投资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 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
进入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8. 投资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破产法对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作出了规定。一班情况下,公司的破产财产一般是指,宣告破产时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公司破产后,会先进行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通常如下: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由于债务人的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一、破产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破产申请的提出,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破产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或资料。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审查一般破产要件,即债务人有无破产能力,申请人有无诉讼能力、申请权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资格,法院有无管辖权,破产申请提出时有无破产障碍等。二是审查破产界限存在与否,申请人所述情况是否属实等。
(二)和解与重整
在破产法上,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发生破产原因时提出和解申请及和解协议草案,由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表决通过,再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生效,以避免被宣告破产的法律程序。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法人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资产重组与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获得更生的法律制度。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是受理案件的法院,依法裁定和宣布债务人破产的一项程序。企业被宣告破产,破产清算程序即行开始,并产生一系列法律效力。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法院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破产债权人所拥有的未到期债权视为已到期。
(四)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破产宣告后,清算组在有关当事人的参加下,对破产企业的财产依法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了解破产企业债务的活动与程序。
破产财产变卖就遵循以下原则:
(1)成套设备应当整体出售,不能整体出售的可以分散出售;
(2)破产财产属于限制流转物的,由加家指定的部门收购;
(3)变卖应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
清算组在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提出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偿第二顺序,依法类推。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五)破产终结
破产终结是指破产企业无破产可分或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破产清算组提请法院结束破产程序,并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
二、申请破产之后工伤赔偿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伤赔偿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有足够的破产财产时要对清偿工伤赔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听证中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根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破产法的规定,以下是破产清算听证中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排列: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破产法司法解释全文(2018新版本)》第九条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