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包括什么

2024-05-10

1.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包括什么

一、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包括什么1、基金托管人的职责:(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条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二、基金托管人的条件是什么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部门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3、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包括什么

2.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是什么

托管人职责重大,必须由信誉良好的机构担任,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不能为自己或任何其他机构牟取利益。托管人的职责与基金管理人截然不同,不能进行投资,更不能挪用基金资产。
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就是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行为,防止基金管理公司侵犯持有人的利益。一般具备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都会同时担任不同基金的托管人,他们需要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和独立。托管人除了负责将资金保管在专门的账户上外,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指令要通过托管人进行完成,清算和交割均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前面我们提到,基金资产净值是由基金管理公司计算的,但托管人同时要复核、审查是否正确,如果计算有出入,要及时通知基金管理公司重新核算。当然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服务也不是免费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一、银监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
第三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三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十五条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
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第三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的资质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只要是遵守法律形成的有秩序有规则的组织,就一定会存在一个管理人,每个管理人都有自己的职责,那么,基金管理人职责是什么呢?基金托管人职责又是什么呢?带领大家来一探究竟!
      不管是任何组织,都会有管理人的存在,管理人也会有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预期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预期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很多人都容易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搞混,那么了解过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后,基金托管人职责又是怎样的呢?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的讲解到此为止了,大家应该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更加清楚了吧!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两者的职责是什么?


5.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6. 请解释一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两者的职责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和经验,运用所管理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和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地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并及时公告基金财务报告;计算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等。
    基金托管人,是指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一般来说,基金托管的职责包括:安全保管全部基金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规行为,有权向证券主管机关报告,并督促基金管理人予以改正;对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编制的报告进行复核。由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目前在国内有资格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只有5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

7.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法律分析: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8.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