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发起人需要几个

2024-05-15

1. 民办非企业发起人需要几个

法律分析:民办非企业发起人至少需要一人,民办非企业办理具体如下:1、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2、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3、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民办非企业发起人需要几个

2. 民办非企业发起人需要几个

法律分析:民办非企业发起人至少需要一人,民办非企业办理具体如下:1、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2、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3、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3. 民办非企业发起人必须是几人

最少一个人。一个人办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按个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而如果有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则可以按照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而如果人员都具备法人资格,则可以按照法人进行登记。总之要看自然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登记的种类。拓展资料: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署名、时间总理 朱_基 1998年10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民办非企业发起人必须是几人

4.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作为出资人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吗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当然可以。

5.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变更出资人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变更出资人
可以,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作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需要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机关的审核,批准。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就是对申请变更登记的社团进行审定,查实,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变更文件,对不符合的,出具不同意的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提交的变更申请及材料进行相关审核后,作出准予或者不准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有登记管理机关重新制发新的《社会法人团体登记证书》。对不准予的,应当将不准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三、变更出资人手续
携带以下资料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即可。
《公司法》第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26条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方式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变更出资人

6. 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人的权责

法律分析:民办非企业单位享有法人财产权,其开展活动所得盈余不得在发起人、出资者或理事会成员之间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7. 民办非企业出资人如何变更

法律分析:携带以下资料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即可。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方式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出资人如何变更

8. 民办非企业发起人变更

法律分析:需要提供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除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后的业务范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本办法第六条第六款涉及的其他材料;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