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如何定价?

2024-05-19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如何定价?


非公开发行股票如何定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到底是怎么定的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其中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低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 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对于非公开发行的规定除了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还有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拓展资料:1、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1)筹备阶段:进行尽职调查,沟通制定定增方案并完成制作; 2)审议阶段: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接受《认购意向函》,然后上报证监会进行修改补充,最后予以通过;3)发行阶段:投资人发送《认购意向函》,再由承销商对意向投资人发送《询价函》进行询价定价,定价结束后上交证监会批复,进行缴款认购。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作用1)使得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通过增发股票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2)通过在上市公司估值较低的位置进行增发股票,从而可以获得更多股份, 最终获得更多利益;3)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并增强上市公司财务与经营的独立性;4)定向增发可以视作促进优秀公司进行并购的一种手段。5)减少上市公司市场估值的溢价,将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扩大,进而增加公司的资产价值。  

3.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如何确定买入价格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的买入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但是,实际发行价不会低于发行底价。 具体发行股票的价格还要看公司的具体调整,因为有时候是会发生除权的,所以,谁也不能在发行前百分百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一切都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预案出来的时候,价格也都会确定。拓展资料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   股票非公开发行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实际上是全体股东和新增股东之间的事。同时由于非公开发行相对于公开增发而言具有发行条件的宽松、审核程序的简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等特点,因此非公开发行在实践中会出现不规范、不公平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这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证明非公开发行豁免的合法性,发行人必须证明发行对象是具有投资经验的成熟投资者,且对相关信息拥有合理的获取途径。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价的影响是什么   首先,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开发行一样都是为了募集资金。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对象(企业职工、战略投资者等)发行。不仅能募集到企业发展的资金,也能决定资金的投资方向。 那非公开发行股票利好吗? 严格意义上讲,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起到助涨杀跌的作用,大盘好,股价就会涨得更好,大盘差,股价会跌得更凶,因为此消息吸引市场注意,事实上对流通盘是没有影响的,因为此发行的股票不在市场流通,但增发所得的资金用于何处,如果是用于还银行贷款,那是利空,如果是用于扩大投资经营,那是利好的(但短期影响不大),最根本的还是大盘的影响。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如何确定买入价格

4.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怎么确定

第七条《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扩展资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被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8号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取代。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证券委员会-【第11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5.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是什么日子

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根据证监会最新的窗口指导,长期停牌的公司,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账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拓展资料: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是什么日子

6.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一种行为。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少朋友比较关心的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确定吧。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      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施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的计算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      在上市公司股东对管理层的约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使发行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使发行价格贴近公司投资价值,《实施细则》规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过有效的市场竞价产生。      竞价制度的要点有三:      一是严格贯彻价高者得的原则,价格是第一优先考虑的要素;      二是扩大询价范围,确保充分竞争,防止询价范围小、容易被操纵的现象;      三是认购报价过程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竞价结束前泄露认购报价情况。

7.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怎么确定?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其中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低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 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对于非公开发行的规定除了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还有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拓展资料:1、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1)筹备阶段:进行尽职调查,沟通制定定增方案并完成制作; 2)审议阶段: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接受《认购意向函》,然后上报证监会进行修改补充,最后予以通过;3)发行阶段:投资人发送《认购意向函》,再由承销商对意向投资人发送《询价函》进行询价定价,定价结束后上交证监会批复,进行缴款认购。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作用1)使得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通过增发股票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2)通过在上市公司估值较低的位置进行增发股票,从而可以获得更多股份, 最终获得更多利益;3)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并增强上市公司财务与经营的独立性;4)定向增发可以视作促进优秀公司进行并购的一种手段。5)减少上市公司市场估值的溢价,将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扩大,进而增加公司的资产价值。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怎么确定?

8. 新股发行定价原则是什么?

股票发行的定价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 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2、 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时间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 3、 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取消发行价格超出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需说明差异的相关要求。 5、 高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 6、 承销商和发行人综合多方因素审慎合理定价,定价超“四个值”孰低值的,超过幅度不高于30%。 7、 网下投资者加大新股投研力度、客观专业独立报价。 8、 上交所将在发行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遵守行业倡导建议的有关情况予以重点关注。深交所将与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共同关注市场实施情况,持续研究论证并适时调整相关比例要求。二、新股发行定价原则方式如下:(1) 协商定价方式,该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2) 一般的询价方式 该方式是在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机构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       (3) 累计投标询价方式 该方式是指在发行过程中,根据不同价格下投资者的认购意愿确定发行价格的一种方式。通常,主承销商将发行价格确定在一定的区间内,投资者在此区间内按照不同的发行价格申报认购数量,主承销商将所有投资者在同一价格之上的收购量累计计算,得出一系列在不同价格之上的总收购量。     最后,主承销商按照总收购量超过发行量的一定倍数(即超额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