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是骗局吗?

2024-05-21

1. 权健是骗局吗?

权健骗局大揭秘 董事长被称神医却无行医资格
一段时间以来,权健国际自然医学集团涉嫌传销屡遭曝光。近期,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陆续接到北京、沈阳、青岛、济南、大连、长春、营口等地消费者的投诉,称有人以加盟的方式拉他们入伙,还宣称其产品对“治疗癌症、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等疑难疾病都有很好的效果。”几乎是病就治。不仅产品的“神奇”疗效,还能带来的“丰厚”收益。
  “只要你不断发展‘下线’,然后就可以坐等丰厚收益。每周的收入在10万元以上。”采用的奖金方式正式国家明令禁止的“双轨制”俗称“碰对儿”,其实就是以自然医学的噱头非法集资,“借销售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的“传销”陷阱。
  为了进一步调查权健的相关情况。记者来到权健总部进行采访。客服部副总经理朱小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在与朱小姐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权健”目前尚未取得直销牌照,原销售资格仅限于天津。对于“权健”产品的属性,朱小姐表示,该“权健”系列产品既不属于药品,也不属于保健品,是食品。对于经销商对外宣传的“权健”是药品,而且产品对于癌症、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等疑难疾病都有很好的效果,朱小姐解释说:“那是经销商的行为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像这样的经销商我们是会和他们解除合同,不受保护的。”而对外宣称的疗效,朱小姐表示该系列产品具备一些治疗功效。关于权健自然官网对外公开销售的核桃酒有没有批文时,朱小姐告诉记者没有。
  至于“权健”采取“传销”方式发展业务的行为,朱小姐同样告诉记者这个和公司没有关系也是经销商个人行为。
 号称“神医”的权健董事长束昱辉
  记者注意到,一些公开报道中将天津“权健”董事长束昱辉誉为“当代神医”,并称每天找他看病的人少则几十,多则上百。对此,记者询问朱小姐束昱辉是否学过医学专业,是否是医生,有没有行医资格证时,朱小姐说“束总从来不看病,学过医学但是哪家学校不清楚,不是医生也没有行医资格证。”
  关于经销商对外宣称产品可以治疗病人这一问题,朱小姐说:“这样做是违法的,只有权利推荐病人去权健自然医院看病。”记者随即权健自然的医院,记者发现权健自然医院并不像我们想象的景象,好像是供各地游客参观的“景点”,接待的都是各地的“考察团”。记者问道:“为什么前来权健自然的医院的人几乎都是来参观的而不是就医的?”朱小姐表示:“那我就不知道了”。
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养生覌,选择国家批准的正规企业。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类似立即向当地执法部门举报。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记者李颖)

权健是骗局吗?

2. 权健公司是骗人公司吗?为什么让人加入必须上交7500元,

央视曝光权健骗局:
2014年底,央视新闻频道的一则报道曾点名批评权健产品涉嫌夸大用途,例如权健的卫生巾能治前列腺炎、鞋垫能治百病等,还提到了权健的销售行为是“拉人头”;
央视报道发布后,权健曾在官网发表声明,称针对有关媒体关于公司产品的报道内容绝非事实,纯属个人恶意策划中伤,完全违背公司宣传内容;
权健火疗馆,以火疗治病为嘘头,拉人入伙,只要交7500元钱,就可以成为会员,有资格发展下线,权健奖金制度采用的是双轨制;
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判决书显示:
2012年,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孟某某、徐某甲、战某某、戴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查明:
2008年4月,被告人孟某某在天津市加入“权健自然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销售“权健牌”保健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960元购买骨正基磁疗鞋垫等产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代表一星至五星的顺序组成七个层级进行传销活动;
判决书称,2009年初该公司成立销售团队“人人系统”,并委任孟某某(皇冠大使)为该系统的最高领导人;
孟某某在此系统内共直接或间接发展被告人战某某、徐某甲、戴某某等下线会员5000余人,个人非法所得人民币231.9万元;
判决书显示,前述被告人均被判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均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 被骗加入权健会员,去什么部门投诉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二、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骗加入权健会员,去什么部门投诉

4. 在权健受骗了,介绍人有责任吗

一、诈骗中间介绍人有罪吗

1、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

2、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5. 谁被权健骗过?权健真的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要根据其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才可以进行判断。以入会员的模式,再介绍朋友入会员,公司给返现金,这种情况就是拿亲朋好友下手
,因此需要谨慎。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谁被权健骗过?权健真的是传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