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税吗?

2024-05-12

1.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税吗?

您好:
根据《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规定:“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税吗?

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3.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收益分配时,合伙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在合伙企业注册地,

税法并没有对合伙企业在向其他的合伙人利润分配时赋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合伙企业无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收益分配时,合伙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在合伙企业注册地,

4. 有限合伙企业个税


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介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介绍

6. 谁知道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如何缴纳个税 ?

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如下所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投资者应纳税额=经营(销售)收入×适用征收率
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适用征收率不再按年换算,而以每次累计收入额依计算公式计税。
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其投资者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以该企业取得的经营(销售)收入,据此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
凡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终了时不再汇算。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年度终了时,也不再进行汇总,也不弥补企业的亏损。

7.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缴纳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据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缴纳所得税

8.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缴纳

更正======================
企业怅务健全,采取按账面收入交税的话,平常月份可采取预交税款形式,年终多退少补。你列出的计算公式虽然不正确,但是结果是正确的:
一季度:8500/3*12=34000(适用税率30%)
34000*30%-4250/12*3-0=1487.50元
--(应是34000而不是8500)
二季度:(8500+13500)/6*12=44000(适用税率30%)
44000*30%-4250/12*6-1487.50=2987.50---(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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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看看下面政策,也许还少纳点税,毕竟现在钱不好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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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六、上述第一条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二、三、四、五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