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管理办法

2024-05-21

1. 源头治超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源头治超工作,要明确货运装载企业的责任,强化其主动治超、合法装载的意识。根据各地政策不同,管理办法也不同。以陕西省为例:为了强化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规范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陕西省货运源头治超监督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陕西省货运源头治超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应当将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并在货运源头单位设置公示牌,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应当将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制定经费计划,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拨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
工信、公安、国土、水利、监察、交通、工商、质监、安监、煤炭等货运源头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各自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并公示本部门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责任制度。在接到运管机构抄告的货运源头单位违法信息后,要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运管机构通知处理结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应通过进驻、巡查、远程科技监管和设立源头监管点等方式督促其落实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和义务。

源头治超管理办法

2. 源头治超管理办法

源头治超工作,要明确货运装载企业的责任,强化其主动治超、合法装载的意识。根据各地政策不同,管理办法也不同。以陕西省为例:为了强化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规范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陕西省货运源头治超监督管理办法》。
一、河南高速超载怎么处罚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201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1、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劝返车道和卸货场,对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劝返,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2、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对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装载规定或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物运输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吊销营运证。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二、国道查超载吗
国道相比于高速公路超载查处相对宽松,但仍不能存侥幸心理超载行驶。我国部分地区为进一步落实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规范货运车辆安全管理,遏制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近期开展了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3. 源头治超是什么意思

“源头治超”顾名思义,就是从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货运源头治超,即装载货物的源头场所治超,在货运源头场所,通过称重检测设备对进出场站的运输车辆进行称重,严禁超载车辆上路运输;二是货运车辆生产、改装、注册环节的治超,即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栏板高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不得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      吉安县源头治超管理由交通运管、国土、水利、城建、安监、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共同组成,通过向吉安县境内的主要货运源头单位派出执法人员,采取驻巡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地对各源头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逐步在各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影像监测设备实现远程、实时监管,对进出场站的违法运输车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对非法改装、加装的违法车辆一律进行切割栏板,恢复出厂设置,并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货运源头单位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并抄告路面执法大队,对其进行重点稽查。

源头治超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