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车辆违章处理在哪个地方

2024-05-20

1. 枣庄车辆违章处理在哪个地方

1、枣庄市交通警察支队列管理处。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88日。电话:8651000。2、东鑫汽车注册服务站。地址:市中区东外环(宏通驾驶校正)。电话:8168555。3、高新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高新区泰山北路758号。电话:5299039。4、山亭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山亭区邾国路600。电话:8864165。5、市中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枣庄市中区青檀南路89号。电话:3657673。6、台儿庄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台儿庄区兰祺路28号。电话:6705059。7、雪城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薛城区泰山中路52。电话:5195804。8、枣庄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薛城区德仁南路南首。电话:8796116。9、枣庄市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88日。电话:3658630。10.岱城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峄城区中兴大道260号。电话:7733009。11、滕州市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滕州市文昌路153日。电话:568595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枣庄车辆违章处理在哪个地方

2. 枣庄交通违章处理到什么地方去

1、枣庄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88号。电话:8651000。2、东鑫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市中区东外环(宏通驾校对过)。电话:8168555。3、高新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高新区泰山北路758号。电话:5299039。4、山亭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山亭区邾国路600。电话:8864165。5、市中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南路89号。电话:3657673。6、台儿庄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台儿庄区兰祺路28号。电话:6705059。7、薛城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薛城区泰山中路52。电话:5195804。8、枣庄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薛城区德仁南路南首。电话:8796116。9、枣庄市交巡警支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88号。电话:3658630。10、峄城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峄城区中兴大道260号。电话:7733009。11、滕州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滕州市文昌路153号。电话:5685951。【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3. 枣庄违章在哪处理

1、枣庄市交通警察支队列管理处。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88日。电话:8651000。2、东鑫汽车注册服务站。地址:市中区东外环(宏通驾驶校正)。电话:8168555。3、高新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高新区泰山北路758号。电话:5299039。4、山亭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山亭区邾国路600。电话:8864165。5、市中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枣庄市中区青檀南路89号。电话:3657673。6、台儿庄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台儿庄区兰祺路28号。电话:6705059。7、雪城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薛城区泰山中路52。电话:5195804。8、枣庄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薛城区德仁南路南首。电话:8796116。9、枣庄市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88日。电话:3658630。10.岱城区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峄城区中兴大道260号。电话:7733009。11、滕州市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室。地址:滕州市文昌路153日。电话:568595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枣庄违章在哪处理

4. 枣庄处理违章扣分在哪里处理?

法律分析:
处理违章的地点各地均有不同,一般交警部门会有专门的窗口、或者政务处理中心都有处理点,具体需咨询当地交警部门。一般来讲,车主处理车辆违章可以分为现实处理和虚拟处理两种模式,车主如果选择前往交警大队或者是车辆违章代处理站点处理,那么在缴纳罚款后,工作人员便会告知具体车辆违章扣分情况,而且工作人员会直接为车主扣除违章分数。而车主如果选择网络、微信等方式来处理交通违章行为,通过具体窗口缴纳罚款后,系统便会自动扣除车辆违章分数。所以说交通违章去哪扣分事实上和各位车主具体处理方式有关系的,所以车主也不必为这个问题苦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在济宁违章在枣庄能处理吗

1、如果是非现场违章且车辆牌照所属地在枣庄的,才可以在枣庄处理济宁的违章,否则就不行。
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济宁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济宁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2、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在济宁违章在枣庄能处理吗

6.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

山亭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地址:山亭区邾国路600。电话:886416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7.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怎么规定的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一、株洲市交通违章处理需要哪些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怎么规定的

8.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违章流程怎么走的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一、贵港交通违章处理需要哪些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二、宣城市宣州区交通违章处理的流程怎么规定的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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