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知识要点

2024-05-14

1.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知识要点

       1.社会救助特征 
         权利义务的非直接对应性 标准低层次性 时限性 手段多样性 对象限制性
          2.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特点 
         1服务对象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2救助服务规范的专业性和政策性
         3社会保障制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叠加式的保障服务:物质保障+精神等非物质保障
         嵌入式的保障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进行救助
          3.就业辅导和职业训练 
         训练之前——增能策略:
         训练之中——
         短期策略:教助对象的技能有限,重点安排简单工作,解决眼前的生活问题
         长期策略:针对贫困青年失业问题,重点激发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增加技能
         训练服务——宣传策略:致力于建立就业辅导网络,使救助对象有更多机会参与到服务之中
         训练之后——跟踪回访策略:
          4.灾后社区恢复重建 
         积极参与灾后重建
         恢复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恢复杜区正常的经济秩序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进入机构前:街头救助、全天候救助
         服务机构内:
         回归主流社会阶段:家庭寄养、类家庭、教育技术培训
         返家安置后:跟踪同访
          6.改善救助对象劳动就业环境 
         ▲倡导救助对象通过劳动就业解决自身困难
         呼吁政府积极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培训后机能仍较低的救助对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岗位为救助对象提供就业机会
         鼓励救助对象自办企业和经济实体
         ▲倡导劳动力市场的规范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消除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
         推进对救助对象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7.个案工作方法 
         给贫困前提供差异化的个人服务
         缓解牧助对象因贫困所带来的心理问题
         增强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和能力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知识要点

2.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知识要点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知识要点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知识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社会救助特征 
         权利义务的非直接对应性 标准低层次性 时限性 手段多样性 对象限制性
          2.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特点 
         1服务对象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2救助服务规范的专业性和政策性
         3社会保障制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叠加式的保障服务:物质保障+精神等非物质保障
         嵌入式的保障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进行救助
          3.就业辅导和职业训练 
         训练之前——增能策略:
         训练之中——
         短期策略:教助对象的技能有限,重点安排简单工作,解决眼前的生活问题
         长期策略:针对贫困青年失业问题,重点激发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增加技能
         训练服务——宣传策略:致力于建立就业辅导网络,使救助对象有更多机会参与到服务之中
         训练之后——跟踪回访策略:
          4.灾后社区恢复重建 
         积极参与灾后重建
         恢复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恢复杜区正常的经济秩序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进入机构前:街头救助、全天候救助
         服务机构内:
         回归主流社会阶段:家庭寄养、类家庭、教育技术培训
         返家安置后:跟踪同访
          6.改善救助对象劳动就业环境 
         ▲倡导救助对象通过劳动就业解决自身困难
         呼吁政府积极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培训后机能仍较低的救助对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岗位为救助对象提供就业机会
         鼓励救助对象自办企业和经济实体
         ▲倡导劳动力市场的规范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消除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
         推进对救助对象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7.个案工作方法 
         给贫困前提供差异化的个人服务
         缓解牧助对象因贫困所带来的心理问题
         增强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和能力
    ;

3.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特点有哪些

特点
(1)以帮助他人(服务对象)为目的。以帮助有困难有需要的人为出发点,是利他的而非出于利己的,虽然通过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也会得到社会所认可的报酬;
(2)以科学知识为基础活动。现代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使得要提供有效的服务,就必须掌握多种科学知识;
(3)科学的助人方法。作为现代社会的职业助人活动,需要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
(4)是助人服务活动。出发点或目标是帮助对方,帮人之所需,而不是管理和控制对方。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特点有哪些

4. 社会救助的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它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2、特困人员供养国家对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列入特困人员供养名单。3、受灾人员救助指的是遭受了自然灾害的受灾人群,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人们规定的一种补助。4、医疗救助指的是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5、教育救助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6、住房救助指政府向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现金补贴或直接提供住房的一种社会救助项目。其实质和特点就是由政府承担住房市场费用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差额,解决部分居民对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7、就业救助是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党和政府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就业服务机构为主的有关部门的具体帮助,实现再就业,以此达到增加家庭劳动收入,摆脱贫困的目的。8、临时救助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5.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特点有哪些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者根据社会救助的性质和特点,以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为指导,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为依据,采用社会工作抓也方法与技巧,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
主要特点:
1、
服务对象及救助类型的复杂性
2、
工作过程的持续性
3、
工作模式的融合性
4、
工作方法的政策性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特点有哪些

6. 社会救助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
第二,紧急救助制度。紧急救助主要是指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对灾民的紧急救助和应急救助行动。也包括对灾民延续一段困难生活的救助和民房倒房重建与修复工作的救助。
第三,临时性的救助。临时性救助主要是指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儿童的救助。
第四,支持倡导开展社会互助活动。通过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的民间组织,以及倡导开展群众之间经常性的互助互济活动,来达到社会互助,对困难群众起到帮扶作用。

7. 社会救助的内容有哪些

1、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人员供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受灾人员救助: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
  4、医疗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5、教育救助 (1)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
  (2)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6、住房救助: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7、就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8、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社会救助的内容有哪些

8. 社会救助的工作原则

社会救助的工作原则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