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20级研究生明天就要正式报到了

2024-05-19

1. 昆明理工大学2020级研究生明天就要正式报到了


昆明理工大学2020级研究生明天就要正式报到了

2. 2021昆明理工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昆明理工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3.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录取分数多少?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2020年录取分数是:
文科564分。
理科医学类583分,
理科中外全作办学540分。
昆明理工大学,
是综合性重点大学,
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录取分数多少?

4. 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昆明理工大学 创建于1954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规模最大、办学层次和类别齐全的重点大学,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占地4300余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一、组织机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室、城市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领导、监督。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1.校名: 昆明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674(国标)
 
    3.校址:全校现共有三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①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邮编:650500
 
    ②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③新迎校区地址(城市学院):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邮编:650051来源:高考[微博]wwW.gxeduw.Com
 
    4.办学类型: 昆明理工大学 是云南省所属重点“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 昆明理工大学 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5.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6.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7.学制: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它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1.我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详细介绍请通过学校网站查询(http://www.kmust.edu.cn)。
 
    2.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具体专业学校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招生时按大类进行录取,第一学年按大类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开始根据学业成绩和学生意愿进行双向选择分流到具体专业进行培养。
 
    3.学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①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②其它普通本科各专业分别为:文学类3400元/学年;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类4000元/学年;理、工、农类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5000元/学年。
 
    ③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文学、经济、管理类7000元/学年;理工类85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将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四、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我校在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第一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第二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按第一次投档、第二次投档的先后顺序录取。
 
    2.我校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次从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到服从调剂志愿的顺序安排专业,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志愿中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但普通本科所有专业已录满而专业志愿中未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又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时,考生档案退回所属省级招办。
 
    4.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今后的学业和就业考虑,建议学生报考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扬长避短,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
 
    6.我校的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由于其培养目标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学生在校期间实习、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多,为使学生圆满完成学业,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结合身体条件认真加以考虑。
 
    7.校考省份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校考分美术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大类,美术类校考省份为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黑龙江、江苏、河北、甘肃九个省(区),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省份为安徽、山东、黑龙江、甘肃、河北五省,取得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报考普通本科各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各专业,按照:(1)按学校总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2)在同一专业志愿中,考生文化和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总分×70%+文化成绩总分×30%=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3)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择优录取。
 
    8.对承认统考(联考)成绩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9.对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五、住宿情况
 
    1.2016级普通本科新生全部入住呈贡校区,呈贡校区住宿条件为4人间和6人间,4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人,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学年·人。
 
    2.2016级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生入住新迎校区,新迎校区住宿条件为6人间和8人间两类。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学年?人,8人间收费标准为400元/学年?人。
 
    六、其它
 
    1.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校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1.校招办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2.招生咨询电话:(0871)65194108、(0871)63346080
 
    3.招生举报电话:(0871)65916911
 
    4.学校网址:www.kmust.edu.cn,E-mail:kustzb@126.com
 
    特别说明: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 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选测科目排序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门选测科目积分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及等级积分之和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等级积分之和以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所含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0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方式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区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93;学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编650302。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和省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相关招生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审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以及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全面管理招生工作进程,落实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工作纪律,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专业均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录取:


1、身高: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2、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3、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4、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5、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等。


 学前教育专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录取:


1、五官端正,性格开朗。


2、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3、面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4、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病。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学费:按云南省发改委审核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其中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8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奖励。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奖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十三条  通过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kmvtc.net;


电子邮件:2835386189@qq.com;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 68603303  传真:0871-68753472;        


监督电话:0871-68604013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7. 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都招什么专业

 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在广西招生计划中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招生7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招生7人,在贵州招生计划中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招生5人、冶金工程专业招生4人。
     
   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在各省招生计划     
     昆明理工大学简介   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9月4日,时名“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1999年原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昆明理工大学。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占地3915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都招什么专业